二级管控是什么意思*(小区封闭式管理标准工作规范)

首创:通川区居民小区封闭式管理标准工作规范(或操作规范)

达州市通川区居民小区封闭式管控

工作规范(试行)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防输入、防输出、防暴发、防流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达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达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管理分类防控精准施策方案的通知》(达市疫应急指发〔2020〕7 号)和《达州市通川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号)有关精神,结合通川疫情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管控范围

通川区辖区范围内所有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单位家属院、三无楼院(无物业管理、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措施的楼院)、独栋居民楼等居民集聚区。

二、管控主体

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责任主体为物业管理公司,区住建局和乡镇街委、社区负责指导和监督;单位家属院责任主体为所在单位,乡镇街委负责指导和监督;“三无楼院”、独栋居民楼责任主体为所在社区,乡镇街委负责指导和监督。

三、管控模式

(一)一级管控。对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以下简称确诊病例)的小区、单位家属院、三无楼院、独栋居民楼挂牌管理,从确诊之日起实行一级封闭式硬隔离。

1. 人员车辆管控。严格“不出门”,小区入户大门、单位家属院大门、楼院楼栋进出口、车库门一律封闭并张贴公告,禁止一切人员、车辆进出(特殊情况除外);每天开展不少于两次对确诊病例楼栋住户的体温监测。

2. 环境卫生消杀。确诊患者家庭由区疾控中心负责“病家终末消毒”(指传染源离开有关场所后进行的彻底消毒处理,确保病家终末消毒后的场所及各种物品不再有病原体存在);管控范围内的小区、单位家属院、三无楼院、独栋居民楼公共区域由相关责任主体负责消毒,每天不少于3次。

3. 生活垃圾处置。确诊患者家庭的生活垃圾,由区疾控中心负责处置;确诊患者同楼栋住户生活垃圾由相关责任主体负责,用1500-2000mg/L浓度的次氯酸钠消毒液喷湿,待消毒作用一小时后,按生活垃圾处理;其他住户生活垃圾,密封后统一放置垃圾暂存点,由相关责任主体负责处理。

4. 工作队伍组织。乡镇街委负责组建一支含社区、派出所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人员组成的不少于4人的服务队伍,其中管护专员2名(全时段受理,AB角制),协调解决生活、就医等方面的问题。

管控期限为14天,期满后无新增确诊病例发生,自动降级为二级管控。

(二)二级管控。对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以下简称疑似病例)、发热病例、有密切接触类的小区、单位家属院、三无楼院、独栋居民楼实行二级封闭式隔离。

1. 人员车辆管控。倡导“不出门”,本小区人员和车辆实行“无接触”报备、限时段出入管理(具体由所在乡镇街委牵头组织实施),严控小区入户大门、单位大门、楼栋进出口、车库门并张贴公告,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特殊情况除外)。疑似病例、发热病例、有密切接触类人员家庭一律不得外出。其他家庭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家庭成员每两天外出1次采购生活物资,并佩戴口罩凭有效证件实名登记出入小区。每天开展不少于两次对疑似病例、发热病例、有密切接触类楼栋住户的体温监测。

2. 环境卫生消杀。疑似病例、发热病例家庭由区疾控中心负责消毒;管控范围内的小区、单位家属院、三无楼院、独栋居民楼公共区域由相关责任主体负责消毒,每天不少于2次。

3. 生活垃圾处置。疑似病例家庭生活垃圾处置、发热病例家庭生活垃圾处理,由区疾控中心负责;其他住户生活垃圾,密封后统一放置垃圾暂存点,由相关责任主体负责处理。

4. 工作队伍组织。乡镇街委负责组建一支不少于2人的服务队伍,协调解决生活、就医等方面的问题。

管控期限为14天,期满后无新增疑似病例、发热病例、密切接触类人员出现,自动降级为三级管控。

(三)三级管控。对无一、二级管控中出现的情形,或有“新回达州类”的小区、单位家属院、三无楼院、独栋居民楼实行三级封闭式管理。

1. 人员车辆管控。倡导“少出门”,控制小区入户大门、单位大门、楼栋进出口、车库门并张贴公告,严禁外来人员、车辆进入(特殊情况除外)。每户家庭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家庭成员每两天外出1次采购生活物资,并佩戴口罩凭有效证件实名登记出入小区。

2. 环境卫生消杀。管控范围内的小区、单位家属院、三无楼院、独栋居民楼公共区域由相关责任主体负责消毒,每天不少于1次。

3. 生活垃圾处置。小区、单位家属院、三无楼院、独栋居民楼住户生活垃圾,密封后统一放置垃圾暂存点,由相关责任主体负责处理。

4. 工作队伍组织。由小区、单位家属院、三无楼院、独栋居民楼相关责任主体自行负责组织。

四、管控措施

(一)多方组织防控力量

物业管理公司须安排充足力量,实现与乡镇街委、社区无缝对接。社区负责发动党员、楼院长、居民小组长、热心居民等组成守楼护院小组;单位家属院所在单位负责安排安保人员、干部职工、热心居民等组成守楼护院小组,并将责任人和守楼护院小组人员名单公示。

(二)严格小区出入管控

1. 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业主、需到本小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持各级指挥部统一制发的《工作证》出入;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的人员向小区实行“无接触”报备出入;其他确需进出人员须经相关责任主体出具证明。

2. 对“新回达州类”人员严格做到“三询问”(即询问姓名、住址、电话,询问从何地返回、近期去过哪里,询问是否接触过湖北、重庆等重点地区人员相关重要信息),并落实好管控措施。

3. 有条件的小区、单位家属院、三无楼院、独栋居民楼出入口必须安装监控并保证正常使用,实行24小时值班。

4. 小区、单位家属院、三无楼院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一律关闭。

(三)认真做好排查登记

1. 做好小区、单位家属院、三无楼院、独栋居民楼住户的登记造册和排查,对湖北、重庆等重点地区返达、来达人员要开展地毯式滚动摸排,并建立重点人员防控台账。

2. 由小区、单位家属院、三无楼院、独栋居民楼相应责任主体负责,做好本小区住户但暂未返达人员的登记造册,采用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联系宣传,让其近期内尽量留住当地。确需返达人员,应在达到达州1小时内向所辖社区“无接触”报告,自觉执行《达州市通川区疫情防控居家隔离工作规范》。

3. 做好小区、单位家属院、三无楼院、独栋居民楼独居老人、患有基础性疾病等特殊防护群体的登记造册,乡镇街委和社区应给予关心关怀。

(四)强化防控知识宣传

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利用小区、楼栋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将疫情防控信息及时传达到辖区每一位居民,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各类借机制造恐慌、煽动滋事行为,依法从严打击、追究责任。

五、其他规定

(一)本工作规范自2020年2月8日起施行。

(二)本工作规范仅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疫情结束由达州市通川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解除。

(三)本工作规范解释权归通川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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