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政敏感词有哪些(2021年新广告审核禁用词出炉)

优化师在投放广告时候可能一门心思地把产品的优势卖点都排在落地页上,却时常忽略了一个前置条件:广告内容符合平台规则,用词符合广告法规范。

这也导致时常提交了素材等着起量,却收到审核反馈:素材需调整xxxxx处,严重时还会被封禁账户,小失误铸成大错。

优化师了解媒体的内容偏好和禁用素材、文字等,就像运动员了解比赛规则,这样才能够充分规避犯规项专心“起量”。让广告在市场上尽快“捕获”目标受众。

在今天的推送里,我们整理了2021年最新巨量引擎官方广告审核通过规则,给做广告投放的优化师们一些提醒。

PS:文末可领取【2021新广告审核禁用词.pdf】

一、政治敏感

1、国家标志

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也不得出现华表、天安门、人民英雄纪念碑等象征或标志。

落地页中,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纪念币、纪念钞上的国徽、国旗不作限制,但是素材中不可以单独拿出来使用,或者做特写展示,不可以作为入口图素材使用;

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及其图案也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

2、国家名义

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若属于客观事实描述,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见下方可通过案例)。

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包括但不仅限于: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王朴、张嘎、海娃、雨来、张自忠、谢荣策、周银海、马秀英等;

广告中不得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的内容或类似内容;

利用与国家机关有密切联系的特定地点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及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的;

假借“特供”、“专供”或“内部特供、专用”等类似名称推销商品、服务,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其他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及类似内容,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3、政治事件、负面新闻

不得利用政治事件、负面新闻进行商业广告宣传(新闻:不得涉及负面的、不实的社会热点,可能会损害国家、城市形象利益的信息)

4、绝对化用语

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

注意:

01. 当广告主推广的品牌本身的商标中含有绝对化用词的,可以直接使用。

例如:第一夫人婚纱摄影、唯一家装、唯一视觉婚纱摄影等。

02. 当广告主所涉及到的内容为客观事实时是可以使用的。

例如:【XX公司荣获XXXX年最受用户欢迎XX奖】【XX公司为业内首家上市公司(需有客观事实证明)】等。

5、损害国家利益:

01. 广告内容不得涉及针对国家的消极不实的言论或损害国家利益。

02. 广告不得涉及敏感旗帜,如为旅游广告落地页可出现国旗(不得涉及政治导向)。

二、公序良俗

如: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妨碍环境、妨碍自然资源、妨碍文化遗产、涉及未成年人保护、色情赌博暴力烟草、有违社会良好风尚、不良暗示。

1、妨碍社会公共秩序

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安定、社会公共秩序、社会公共利益。

2、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广告不得宣传可能损害用户生命财产安全、损害群体权益的内容。

个人敏感信息包括: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银行账号、通话记录和内容、财产信息、征信信息、行踪轨迹、住宿信息、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14周岁以下(含)儿童的个人信息等。

3、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文化遗产

保护对象: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珍稀动植物、自然和文化遗产等特殊自然环境要素的保护。

鳄鱼皮类产品,资质:产品需提供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

素材:广告中须标明风险提示语: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制品需依法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

4、未成年人保护

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服务广告,不得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服务的内容等;

不得含有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内容。

5、色情赌博暴力烟草

广告内容不得涉及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广告中禁止出现烟、抽烟形象,包含真人及卡通形象。

6、有违社会良好风尚

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含有不良导向内容或者影响未成年人、残疾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含有不良导向内容或者影响未成年人、残疾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含有不良导向内容或者影响未成年人、残疾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7、不良暗示

不得涉及过于暴露、动作不雅、暗示或隐含性的内容。

三、真实客观

如:不正当竞争、数据证明、质检证明、专利证明、虚假广告

1、不正当竞争

广告主不得以下列方式,损害他人利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涉及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2、专利证明

广告中涉及专利,应当以文字或图片的形式,清晰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禁止使用无效专利作广告。

3、虚假广告

广告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比如: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情形;

不得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虚构、承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

不得宣传有违客观事实的内容。

4、受益人推荐

广告中不得使用受益者进行推荐、证明。

禁止的形式包括用具体的单位或个人名义进行推荐、证明,如直接在广告中体现单位名称、个人姓名等,也包括用单位或个人形象进行推荐、证明,如在广告中有单位或个人的照片、音频、视频等。

四、其他规则

医疗限制、婴儿乳制品/食品、形象商标使用、抽奖赠送商品的限制、不安全行为、广告文字/价格规范性。

1、医疗限制

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广告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2、婴儿乳制品/食品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PS:

明确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的具体限制:“0-12个月”的婴儿乳制品(包括但不限于pre段、1段奶粉等),也不能表示“可替代哺乳方式、母乳中的抗体、母乳化、妈妈的母乳也是XX(某奶粉成分)等。

3、形象、商标使用

驰名/著名商标,广告不得涉及“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字样;

商标授权,广告中涉及明星、社会知名广告人士的形象、表情包等,或以明星名义宣传产品和服务,应提供本人的授权证明;

明星授权,广告中涉及明星、社会知名广告人士的形象、表情包等,或以明星名义宣传产品和服务,应提供本人的授权证明;

广告不得涉及“CCTV国家品牌计划”广告用语,包括图形、文字、口播等所形式;

4、抽奖、赠送商品限制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含商品价值)活动信息需明确。

5、不安全行为

广告素材中若涉及部分潜在危险动作,需在素材中添加【危险动作,请勿模仿】等提示语;

6、广告文字规范性

01. 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用语应当清晰、准确,用字应当规范标准,不得存在错别字、错用标点符号、无意义字符、不通畅语句、不完整语句。

成语中使用谐音字,积极正面、活动相关的情况下使用谐音字,需添加双引号;

02. 广告用语用字应当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不得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

使用外国文字需要添加中文翻译;涉及大篇幅地方用语需要添加普通话注解。

7、广告的价格展示

广告中涉及对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展示时,需使用“人民币”为单位,不得以外币计价。(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可通过案例:房地产广告中使用“1万美元/平方米”的用语来表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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